韩国国家税务局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宣布,正在与五家主要虚拟资产运营商协同实施一项加密税,该税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开始征收。该税将对超过 250 万韩元的虚拟资产收益适用合并税率 22%(20% 所得税加 2% 地方所得税),并通过 Upbit、Bithumb、Coinone、Korbit 和 Gopax 协同落实。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超过 250 万韩元的利润将按合并税率 22% 征税。国家税务局正与这五家主要虚拟资产运营商合作,最终确定详细的征收与申报标准。
经济与财政部所得税司司长 Moon Kyung-ho 表示,他在 5 月 7 日的紧急论坛上称,虚拟资产税应按计划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并指出应对产生该收入的地方征税。他表示,对虚拟资产征税的法律依据是通过 2020 年 12 月通过的立法确立的,不应将其视为依赖于单独的金融投资所得税制度。
经济与财政部驳回了“加密税不公平”或“在取消金融投资所得税后构成重复征税”的批评。Moon Kyung-ho 表示,若对虚拟资产予以豁免,同时继续对其他形式的金融收入征税,这将不一致。他指出,大股东、海外股票和未上市股票已在接受征税。
在资产分类方面,Moon Kyung-ho 表示,虚拟资产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被视为无形资产,使“其他所得”成为最切实可行的税务类别。他表示,这一做法也能够在不制造法律歧义的情况下涵盖来自质押、空投以及类似活动的收益。
该部还进一步驳回了关于亏损结转的担忧,称即便是对其他金融产品,这类处理目前也尚未完全提供。他同时驳回了重复征税的说法,并解释称,增值税并不适用于虚拟资产本身,而是适用于交易所提供的经纪服务。
Moon Kyung-ho 表示,国家税务局已经建立了必要的电子基础设施,并将继续通过海外账户申报规则与《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扩展监测能力。预计未来将通过税务公告发布关于质押及其他交易类型等问题的详细指引。